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的通知
2024年05月08日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 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  (点击: )




校属各单位:

为认真落实党委巡察整改意见,严格执行法规,防范廉政风险,现就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采购需求论证。校属各单位要按照过“紧日子”的要求,对采购项目的可行性、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,对采购价格、市场行情等进行认真调查,保证采购项目科学合理,避免为了花钱而花钱。

二、根据《荆楚理工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办公用品、办公耗材、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等实行学校集中采购,校属各单位不得自行分散采购。

三、各教学院(部)教学、实验、科研耗材全年累计用量达到10万元以上的,应提交申请由学校集中采购,不得化整为零分散采购。

四、《荆楚理工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仅限于在京东、淘宝电商平台购买,在京东、淘宝电商平台不能购买的项目须纳入采购流程管理。

五、校属各单位应按照《荆楚理工学院分散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建立分散采购内部控制制度,并在202471日前将内控制度报采招中心备案。

六、校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采购法律、法规和制度,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项目,财务处将不予报销。



财务处(采招管理中心)

二四年五月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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